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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刚同志任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发布时间:2022-04-19 09:46:22





    4月18日下午,在信阳市浉河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上,陈刚同志被任命为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代理院长。

责任编辑: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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