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信阳市中院民二庭开展“周四大学堂”学习活动,组织全庭干警学习了市委书记蔡松涛在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信阳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奖惩办法》、《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全省法院中小投资者保护典型案例通报》。
学习中,副庭长买戈良结合《全省法院中小投资者保护典型案例通报》,针对其承办的信阳富地车用燃气有限公司与信阳市同鑫科技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纠纷一案,对案件审理过程中遇到的常见问题、相关证据的认定及具体法律适用进行了分析和讲解。谭晓燕对全庭干警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提高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狠抓业务学习不放松。二、要强化类案的学习和研判,统一裁判标准和尺度。三、要自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升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设添砖加瓦。
针对本次学习,谭晓燕强调,去年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五年内营商环境要迈入全国第一方阵”的目标,今年市委提出全面实施“1335”工作布局,第二个“3”是“实现三个突破”,其中一个就是在营商环境上突破。为此,院党组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工作,制定了严厉的追责办法,对指标落后拖全市后腿的,不仅问责分管副院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一同追责,全庭干警一定要树牢一个案件就是一个营商环境的理念,将审判业务工作做实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