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3月17日,信阳中院民三庭副庭长吴孔玉受邀赴信阳市温德姆酒店,为企业工作人员作诚信教育专题讲座。中院民三庭庭长简立存、机关党委副书记徐贵瑛参加活动。
吴孔玉以《以诚为本、无信不立,典醒你我》为题,围绕“诚信与失信”“民法典解读”两个大板块,分别从道德诚信与法律诚信的关系、诚信原则在民法典的体现、失信的法律后果、失信惩戒和限制消费措施,以及《民法典》重点条款详细地解析,针对企业日常工作中常见法律问题进行释法答疑,精准地普法获得企业工作人员一致好评。
活动中,中院干警向与会人员发放《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摘选》宣传彩页。
宣讲结束后,简立存、吴孔玉与与会人员互动,就现场提出的法律咨询一一予以解答。大家纷纷表示,要以此次诚信专题讲座为契机,将所学的内容消化好、吸收好,不断提升个人诚信素养,争做诚实守信的公民,为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贡献一份力量。(郭晓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