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发挥审判工作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重要作用,信阳法院创新工作思路,推出多项创新工作措施,有效降低市场诉讼成本,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强化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矛盾纠纷快捷解决机制。诉前调解成功后申请司法确认无须缴纳诉讼费用,便捷高效,低成本,让市场主体实实在在得到实惠。2021年信阳中院诉前调解分流比例84.77%,诉前调解成功率为65.59%。
二、立案时减半收取诉讼费。浉河区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调整诉讼收费办法的通知》,确定在立案时直接按照简易程序收费标准,减半收取诉讼费。案件确需转普通程序到,工作人员在规定期限内通知当事人补交诉讼费。充分体现司法人文关怀,减轻市场主体经济负担。
三、大力推行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等线上立案方式。网上立案后即时审核且无需提供纸质材料,减少当事人的出行及材料费用。2021年两级法院审判案件网上立案率为91.75%。
四、为企业办理诉讼费缓减免。印发《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费用管理暂行办法》、《诉讼费交纳便民手册》,并安排银行窗口工作人员向前来交费的当事人发放,对因疫情或破产等特殊原因导致企业经营困难的,予以相应的缓或减交。2021年信阳中院共为12家企业缓减诉讼费127.430656万元。联合市司法局出台《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信阳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降低中小微企业诉讼成本有关事项的公告》,规定生产经营存在严重困难到中小微企业作为原告时,可以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诉讼费。
五、对鉴定机构加强监管。制定《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审计、评估工作流程管理规定》、《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工作办理规定》对专业机构收费加强监督,要求专业机构结合案件实际情况,以参照主管部门发布的行业标准为主,协商为辅的方式确定鉴定费。对当事人申请减免缓鉴定费用的,与相关审判部门、执行部门协商后,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建议受委托机构按人民法院减、免、缓相关费用的意见执行、降低收费标准,缩短鉴定速度。
六、以竞争方式选取鉴定机构。下发《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以竞争方式选择鉴定机构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采取召开优化营商环境竞选鉴定机构开标会方法,在相关官网上公告后,经“现场开标、评标”的方式,由评分人现场核算分数并公布,依得分高低确定鉴定机构,并在网上公示,或者对投票文件经现场开封后,由双方当事人针对专业机构投标内容现场进行协商,经协商一致选取出鉴定机构,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支出,缩短鉴定时长。
七、扩大法律援助范围。联合市司法局出台《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信阳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降低中小微企业诉讼成本有关事项的公告》,并对外发布,规定生产经营存在严重困难的中小微企业,投资人作为原告方的,可提供相关证明,向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司法局经审查核准的,予以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