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质量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破产审判工作质效,推进我市企业重整案件依法高效审理,切实挽救具有重整价值的困境企业,进一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信阳中院与市地方金融工作局、人行信阳市中心中支、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信阳监管分局就解决企业破产中的信用修复问题形成了《关于加强对破产重整企业金融支持的意见》。
《关于加强对破产重整企业金融支持的意见》围绕支持重整企业信用修复、加强对重整企业融资支持、支持管理人依法履职、保障金融机构参与重整的各项权利等方面,细化完善相应工作措施,加大对重整企业支持力度,主动引导企业进行信用修复、重塑良好信用。同时建立破产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将形成工作合力,有效提升困境企业挽救效率。
信阳中院在各方的支持下,发挥府院联动的优势,通过破产审判的拯救功能,探索采取综合模式挽救企业,支持重整企业金融信用修复,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有着积极的司法现实意义。接下来,信阳中院继续加强与人民银行的工作衔接,积极推动破产重整企业信用修复工作机制创建,助力我市营商环境更上一层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