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改委等13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推动和保障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依法履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提出,支持管理人依法接管破产企业账户。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法院对破产管理人工作的及时指导和动态监督,支持管理人依法调查、接管破产企业财产,监督重整企业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经我院研究决定,在全市推行破产管理人账户以及破产重整企业账户信息化管理。
为方便管理人工作,提高工作效率,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分行发布了《关于做好破产管理业务承接工作的通知》,《通知》中针对管理人账户的开立确定统一规程,在充分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确保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缩短账户开立周期,提升管理人账户权限,便利管理人操作使用。
我院通过对破产管理人账户以及破产重整企业账户信息化管理,实现破产案件办理、债权人线上会议等破产管理功能,同时实现破产管理人账户资金监管,为营商环境优化注入新活力。(破产团队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