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破解执行难,化解执行领域的“僵尸案件”,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推动“执转破”工作。2021年12月15日,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移送的一起“执转破”案件,这是《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的操作规程》发布以来,该院受理的首例执行转破产重整的案件。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信阳市汇盈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河南国迎嘉骏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案件中,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被执行人向平桥区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将案件移送破产审查。
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接收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移送的材料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的操作规程》等规定对案件材料再次进行审查,查明申请人在信阳市各级法院作为被执行人的无法履行的案件多起,到期债务高达一亿七千余万元。法院认为申请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具备破产原因,申请人申请进行破产重整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裁定受理申请人对被申请人的破产清算申请。目前,该案正在由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审理团队按照破产程序审理。
科学合理地运用“执转破”程序,对妥善化解执行难案件、保障债权人利益、盘活经济资源等方面都具有积极意义。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在化解企业危机、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产业升级方面下足功夫,为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