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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竞争方式选任信阳市上浦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管理人

发布时间:2021-10-28 14:51:45



202110月26日上午,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信阳市上浦置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竞选会议,来自河南省内的多家律师事务所和破产清算公司参与竞选。

信阳市上浦置业有限公司系信阳市平桥区的招商引资企业,其开发的大别山市场项目烂尾多年,因涉及人数众多、问题复杂、上访次数频繁,已成为平桥区的一大民生难题。为公开、公正、公平、高效审理信阳市上浦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之规定,向河南省高院编制的企业破产管理人名册中具有参选资格的单位发出书面竞选通知,公开竞选管理人。

202110月日上午,信阳中院召开信阳市上浦置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竞选会议,采取现场陈述的方式进行评选。评审会由信阳中院副院长徐鸿主持,评审小组成员由院领导、审委会专职委员及中院破产审判团队、立案二庭、执行局、纪检监察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各申报机构依次从机构规模、从业经验、工作计划及成本报价等方面向评审小组进行了报告。评审人从管理能力、工作方案、报价方案等方面进行了现场询问。评审小组按照评分办法对各申报机构进行打分,最终选定得分最高的河南千业律师事务所与河南以德律师事务所组成的联合体担任该案的破产管理人。

信阳中院通过公开竞选方式选定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充分保障择优选取中介机构,将权力放在阳光下运行,有效提高了破产管理人选任的效率、透明度、公信力,让执业经验丰富、业务能力过硬、职业责任感强的破产机构上岗,不但为破产案件的顺利进行奠定了良好基础,也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了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责任编辑: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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