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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海波同志获全国法院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22-01-12 17:23:02







    高海波,男,1982年10月生,信阳息县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2011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一级法官,负责董家河法庭工作。从2012年任命助理审判员以来至今,每年办结案件百件以上,审判质效在全市、全区均位列前茅,获评办案标兵,先后获评全市法院先进个人、信阳法院“最美法官”、河南省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信阳市五星级政法干警、全市法院先进工作者、人民法院个人二等功、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全市法院优秀干警。因队伍教育整顿期间表现突出,被授予全市“十大杰出政法干警”称号。

    打造茶乡法庭,特色司法助力辖区基层治理

    创立涉茶纠纷诉前调解体系。法庭辖“信阳毛尖”主产区,创新建立“村调委(村支两委、人民调解员组成)——茶产业纠纷调解委员会(综治办主任、人民调解员组成)——茶乡法庭(法庭庭长、司法所所长、人民调解员组成)”三级诉前调解体系,为辖区乡村振兴提供司法保障。截止目前,诉前调解涉茶纠纷100余起。原告刘文新(全国人大代表、文新茶叶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因茶叶生产扩大经营租用茶山作加工基地,与村民高某甲、高乙发生侵权纠纷,在三级调解系统合力调解、法庭庭长主导释法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高某甲、高乙自愿腾退占用房屋,文新公司在涉案房屋的基础上继续扩大茶叶生产规模。护航茶产业经济发展,保障知名企业合法权益,增加当地就业岗位,助力乡村振兴,一案调解实现“多赢”。

    能动司法主动延伸司法服务。归类总结涉茶纠纷审判经验,针对性提供司法建议,化解“类案”纠纷风险。与当地政府、茶企定期沟通辖区涉法问题,主动延伸诉前、诉后司法服务,助力“法治乡村”建设。截至目前,法庭向辖区政府、企业发放司法建议书10余份。其中,杜某某诉季某某等10名被告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因诉争房屋系农村集体土地进行的“小产权”房产开发,有历史遗留问题,涉案人数众多,信访矛盾隐患大,经高海波多次调解,最终案件调解结案,且被告全部自行履行完毕。为有效预防类案发生,妥善处理类案矛盾,高海波向董家河镇下发“司法建议书”,建议:加强对集体经济组织违法建设的查处,防止集体经济组织私自建设房屋,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总结涉茶纠纷审判工作法。依托茶产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实施“快、防、活”审判工作法,实现涉茶产业纠纷“案结事了人和”,为茶企、茶农、茶产业提供优质司法服务。截至目前,办理涉茶案件200余件。(1)以“快”字提审判效率。对涉茶纠纷实行“三同步”立案模式(即当天立案、当天缴费、当天送达),优先保全、精密审理,确保公正,快审快执,涉茶纠纷平均审理天数为20天。(2)以“防”字化经营风险。鉴于辖区内文新茶叶、广义茶叶等知名茶企较多,法庭建立了联络茶企常态化机制,针对其在茶产业链条经营中法律问题与风险进行宣传培训,为“信阳毛尖”品牌保护提供精准司法建议。(3)以“活”字渡企业难关。落实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要求,加大中小企业司法保护,对经营困难但有发展前景的茶企涉法涉诉问题,灵活矛盾化解方式,帮助茶企渡过“疫情”难关。中国民生银行诉被告谢某、叶某、信阳市顾洼某农业有限公司等茶农及茶企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系列案中,茶农、茶企因疫情、天气影响,无力偿还本息。法庭经深入走访、多方调解,促使双方达成协议,银行同意为被告减免罚息,并延长偿还贷款本息时间,给予茶企、茶农“合理期限”生产自救,再分期分批履行债务,保障茶企生存、发展利益。

    打造智慧法庭,在群众“家门口”便民司法

    在全市率先完成法庭诉讼服务中心、接待室、调解室、荣誉室、会议室和智慧审判庭等“五室一庭”基础建设,实现人民法庭建设标准化、规范化。采取上门立案、电话立案、假日立案、预约立案、定点收案、口头起诉等灵活方式,保证来诉群众当日立案。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20日,共受理案件1074件,结案1004件,结案率93.48%。调撤30.65%,服判90%,平均审理天数30天,法定审限结案率100%,打造“无差错、无违纪、无事故、无投诉、无信访”的“五无”人民法庭。(浉河区法院宣)

责任编辑: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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