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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县法院再审案件调解率还在上升

  发布时间:2009-09-03 09:53:47


    2009年8月20日,息县法院又调解一起发回重审案,至此,该院今年共受理6起再审案,已有4起被调解,尚有2起正在审理之中。

    本案还得从头说起。1995年,息县白土店乡的孙某将自己承包的12亩责任田以自己孩子尚小,暂无力耕种太多的土地,将其中的5.46亩责任田,请村民组长找人代为耕种,待子女长大后再要回。村民组长便将这5.46亩责任田交给了本案中的原告时某耕种。2006年5月29日,被告孙某在向原告时某要回责任田不能时,强行耕种了5.46亩责任田。1998年10月1日,息县白土店乡为迎接上级检查,安排各村委会加班填写一些土地发包合同书和加盖有白土店乡政府公章的土地承包权证,发至各村民组长存放,并安排暂不要发放,原告时某到村民组长家中发现此证及承包合同书后,拿回家中,便以此证及土地承包合同书为由起诉被告孙某。

    息县法院受理此案后,判决原告败诉,原告不服,提出上诉并败诉。后又申请再审,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息县法院重审,息县法院重审后驳回原告时某诉讼请求,原告时某不服再次上诉,信阳中院再次发回息县法院重审,息县法院再次受理后,摸清了原告爱讲法,无论是与法官谈话还是开庭,总是宣读农村土地承包法中的那几条法律,但他不顾及其它法律,也不知道其它法律,于是审理该案的法官,就跟他谈法讲法,慢慢地谈及到其它法律,原告才知道自己的土地承包合同是在违法情况下取得的,方才接受调解,原、被告各耕种5.46亩责任田的一半。

    2009年8月25日,审理该案的法官们又给原、被告的土地进行了分割丈量,至此,原、被告打了三年的官司,终告结束。

 

责任编辑:王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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