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基层快讯

罗山县法院快速协调解决一起涉农民工权益纠纷案

  发布时间:2009-09-02 09:43:23


    9月1日,罗山县法院行政庭快速协调解决了一起涉及农民工权益的行政诉讼案件。

    2008年8月,第三人付某在原告罗山县某建筑装潢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务工期间,不慎被该公司的刨花机轧断右脚掌。为治伤,付某共花费医疗费用5.2万余元,并经法医鉴定为七级伤残,丧失了部分劳动能力,给家庭造成巨大的经济困难。后付某向罗山县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了工伤认定,并被认定为工伤。原告罗山县某建筑装潢公司不服,遂将罗山县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及付某(第三人),一并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罗山县法院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查阅了案卷材料,为妥善化解这起涉及农民工权益的诉讼案件,法庭及时召集了三方当事人面对面的协调,通过法官耐心的说服和协调,最终促成了原告与第三人达成赔偿协议。原告遂向法院撤回了起诉,该案在短短的十多天就圆满解决,及时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当付某拿着承办法官转交的赔偿款时,激动地热泪盈眶,不停地念叨“法院真是我们农民工的保护神啊!”

责任编辑:王荣红    


关闭窗口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和新二十六街交叉口(东北处)  
邮编:46400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