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基层快讯

潢川县法院实行“两个转变”工作思路 创新刑事附带民事调解方法

  发布时间:2009-09-02 09:33:03


    在全省法院开展“调解年”活动中,潢川县法院不断创新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方法,实行“两个转变”工作思路,即从过去就诉讼请求的单纯调解转变为先了解双方纠纷的起因、责任大小以及诉讼中各自的心理预期等情况后,再找出利益的平衡点,找准调解突破口;从过去各庭室按职能分工办案转变为打破庭室隔离及跨越部门障碍,形成各庭室联合、跨部门协作办案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如在办理被告人李梅犯故意伤害案中,该院就打破各庭室各自办案的框框,把涉及李梅的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一同纳入调解圈中,使两案问题通过调解得到了一揽子解决。

    2008年9月10日,李梅因家庭矛盾与婆婆刘华发生厮打,后持刀将婆婆捅成轻伤。案发后,刘华的儿子陈军以李梅伤害其母、夫妻感情完全破裂为由,又向潢川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两案分别在潢川法院刑事庭和民事庭审理,审理期间婆婆刘华多次向县、市领导反映其儿媳持刀伤人,要求从严从重处罚。

    为使该案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实现当事人罢访息诉,该院刑事庭和民事庭两庭协商决定将两案合并调解,制定了两案综合调解方案。在两庭的联合调解下,陈军与李梅自愿达成离婚调解协议,刘华与李梅达成刑事附带民事和解协议,刘华请求法院不再追究李梅的刑事责任,并放弃其他民事赔偿的诉讼请求。

    潢川法院根据刘华的个人态度和李梅的自首认罪情节,决定对李梅免予刑事处罚,三方当事人对法院的处理结果都表示满意。

    截止目前,该院受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51件,结案48件,其中调解37件,调解率达77%,超上级法院下达的“调解年”工作目标37个百分点。

 

责任编辑:王荣红    


关闭窗口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和新二十六街交叉口(东北处)  
邮编:46400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