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河南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韶华,环资庭副庭长杨巍、研究室司法改革科科长关永生一行赴信阳法院看望慰问龙山法庭、东岳法庭干警并召开座谈会。信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郭长林,息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霍昱廷,罗山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何啸、息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明强,先后陪同。
上午,王韶华一行来到罗山县董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视察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在罗山县董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了解朱鹮繁育、野化训练、野外生存状况及保护站工作情况,听取了罗山县法院近年来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情况介绍。随后,王韶华一行来到龙山人民法庭,实地查看了法庭的网上立案、网上缴费、审判法庭信息化科技装备、办公生活等场所,听取了法庭基本情况介绍和工作汇报,详细了解了该庭收结案、人员配备、案件类型、经费保障、法庭建设等情况,亲切地询问了法庭干警的工作、生活情况,并代表省法院为龙山法庭全体干警送去慰问金。
在罗山县法院,王韶华一行实地参观了互联网调解室、律师调解室、行政调处中心、家事调解室,该院工作人员详细介绍了该院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和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的建设情况及工作成效。
在罗山法院召开环境资源审判暨司法改革工作调研座谈会,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韶华出席会议并讲话。中院环资庭庭长沈继红、罗山县法院院长何啸,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娟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座谈会由信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郭长林主持。
会上,沈继红汇报信阳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何啸汇报了罗山法院工作,王娟汇报罗山法院环资审判工作。
王韶华指出,近几年,信阳法院在环境资源审判方面,开拓创新,不断探索,特色鲜明,工作成效明显,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一直位居全省前列,有不少好的经验和作用,为全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提供了借鉴。罗山法院抓审判,注重诉前调解、网上立案,注重宣传调研等工作,尤其是淮河流域治理的改革创新,环资审判特色更鲜明,建立多个司法保护基地,取得办案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整体工作值得肯定。
王韶华强调,生态环境保护是国家重要战略定位,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保护高度重视,提出了一系列的要求,形成了生态文明思想。环境资源保护的地位越来越突出,法院如何更好地履行职能,服务保障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成为当前重要问题,是服务大局的重要抓手,要将环境资源保护落到实处。他指出,生态保护不只是政治问题,还是民生问题,牵扯到每个人,关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基础,是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法治思想的重要体现,是法院服务社会大局的重要举措。要把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法治思想结合,深刻领会其内涵。同时,履行好职能,发挥服务保障作用,是当前面临的重大课题。要重点研究内设机构改革、环境资源审判的集中设置、专业化审判、对流域细化保护等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系统管理,强调整体性、系统性保护。通过司法保护,发挥审判职能,落实、落细、产生效益,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服务。还要查摆问题原因,集中管辖,深入生态保护课题研究,根据案件的情况预判,提出具体的方案意见,明确课题、责任。高度重视,创新思路、举措,立行立效,将淮河流域治理落实到位。
下午,王韶华一行到息县法院东岳法庭,实地查看了工作生活环境,全面了解法庭案件类型、2020年收结案及队伍建设等情况,仔细询问了杨威庭长的工作和生活,并对其取得成绩予以肯定。随后,王韶华将慰问金送到了杨威手中,向他致以节日的问候,并祝贺杨威获得“李庆军式好法官”称号。
最后,王韶华一行参观了东岳镇综治中心和群众工作站,详细了解了东岳法庭诉前调解及诉源治理等工作开展情况。王韶华强调,一要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发挥好人民法庭职能作用,做好基层诉源治理工作,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二要有效整合各单位、各部门力量,做好案件分流,畅通矛盾纠纷解决渠道,最大限度发挥多元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三要转变工作观念,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的重要指示精神,对矛盾纠纷从重化解到重预防,尤其是基层法庭,要积极围绕中心工作发挥基层治理作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四要加强法庭建设,重点要加强法庭的软硬件设施建设,改善法庭干警工作和生活环境,提升法庭工作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