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增强法官办案责任意识,提升办案质量,促进严格公正司法,周六周日,信阳中院组织开展发回重审案件专项评查活动,由中院院领导和基层法院院长担任评查员,利用双休两天时间集中对中院发回重审案件“把脉问诊”。中院张新中院长主持评查活动,并带头阅卷评查。
安排两级法院院领导开展评查,一是相对法官来说,院领导担任评查员,更没有顾虑。二是强化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是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应有之义。对案件质量进行评查,是院庭长履行审判监督管理职责的重要抓手。三是院领导亲力亲为,通过评查发现问题,对症下药,更能增强工作的针对性。
对此次评查活动,张新中要求,一要严格落实一案一评查。重点对案件程序、文书质量等方面逐案逐项进行评查,由评查人做出详细记录、签名确认,对评查案件的正确性、真实性负责,并即时召开由全体员额法官参加的评查反馈会议,立行立改。二要院领导以上率下。评查工作是对责任心和业务能力的检验,院领导评查时要有担当,为两级法院干警做好表率。对案件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看,大胆提,将问题查清查细查透,见筋见骨。三要发挥评查警示作用。将评查结果记入法官业绩档案,落实错案责任追究,促使法官心存敬畏,珍惜入额荣誉和手中的审判权,提升办案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四要强化评查结果的转化。通过评查,两级法院认真总结审判经验教训,推动以评促改、以查补漏,促进院庭长更好地加强审判监督管理,共同守好案件质量“生命线”,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信阳中院 张振芳、陈思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