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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对外委托机构信息平台内专业机构年度审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01 16:16:00


为了规范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工作,有效地保障审判业务工作顺利进行,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机构信息平台内的专业机构进行年度审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年审须提交的材料:

1、年度业务工作报告;

2、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

3、专职从业人员及从业人员资质证书;

4、纳税证明材料;

5、仪器设备更新情况;

6、行业年审情况;

7、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行业协会出具的近两年内无违法、违纪等情况的证明;

10、其他变更情况和要求提供的材料。

上述所有申报材料均须提交原件和复印件三份,经我院核对确认后,留存复印件。

各机构申报的材料必须真实,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不予进入对外委托机构信息平台。

申报时间:20201215日至1222日。

申报地点: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技术处615室。

联系电话:0376-6670615

联系人:孙彬峰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一日

责任编辑: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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