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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招募评估机构公告

发布时间:2020-10-15 17:05:08


2020年10月13日,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工作专班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市属依法破产类国有“僵尸企业”资产评估及资产处置有关事宜。根据会议纪要,鉴于2019年市属依法破产类国有“僵尸企业”的资产评估报告已超过一年法定有效期,需要重新进行评估。为便于组织,节约成本,提高效率,由我院依法集中公开招募评估机构,对目前尚未处置变现的全部破产财产以及划拨土地等需要评估的非破产财产进行集中打包评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评估机构的工作内容、申报条件及程序公布如下:

一、评估内容

根据法律规定,遵循行业准则,对2019年市属依法破产类国有“僵尸企业”需要处置的资产进行全面合理评估。其中,破产财产评估范围由各企业破产管理人提供,划拨土地等非破产财产评估范围由市国企改革工作专班提供。

、申报条件

1、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许可证;

2、入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估机构备选库名单;

3、三年内没有违规违法行为,且与债务人不存在利害关系。

三、申报材料

1、申报机构介绍和参与评估师简历;

2、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资质证书复印件;

3、评估费用报价及优惠条件

4、载明经办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授权范围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提供经办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由本人签字,申报时须提供原件审核)。

四、特别事项说明

1、评估机构应在选定后30日内完成评估任务并出具评估报告;

2、评估费用纳入破产费用,支付时间为资产变现或政府收储后15个工作日;

3、报名未入选的评估机构,申报材料不予退还,不再另行通知。

4、本次选聘正式评估机构1名、备选评估机构1名;

5、报名截止日期2020年10月19日。

五、材料受理地点

地址:信阳市平桥区新五大道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803

联系人:史嘉明

联系方式:0376-6670803

                           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10月14日

责任编辑: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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