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给的补偿款我可以给,但如果让我返还更多的土地,我返还不出来。”这是淮滨县法院张庄法庭吴祥一个案件的当事人,在开庭时所做的陈述。从2018年开始,郑某从张某手中转租国营淮滨县原种厂土地进行树木种植,租约到期后原种厂要求返还土地,郑某拒不返还。2020年,原种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返还其侵占的国有土地,并支付相应损失。
在审理过程中,被告愿意承担责任,给付赔偿金,但双方就占有的国有土地的亩数和赔偿款数额存在较大争议。为此,原告提供了其委托云南圣周伟业空间科技有限公司制作的宗地草图,被告对该草图提出异议,称云南圣周伟业空间科技有限公司在拍摄时,被告没有到现场,且土地的四周有路,有地埂,卫星全部定位上了,其租占的国有土地,没有那么多。
案件受理后,吴祥对此案件进行了仔细分析,找出案件焦点:一、原告主张与被告自认亩数有较大争议;二、确认被告应赔偿的具体数额。为了保护国有土地一寸不能流失,同时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受到维护,吴祥法官决定休庭实地到产生纠纷的土地进行勘验、测量。
2020年8月6日上午吴祥与原、被告约定时间和地点,对被告租占、需要返还的土地进行现场测量。吴祥一行人在36度的高温下站在地埂、水沟及农田上拍照、测量。因为亩数较多、地埂难走,需要确定土地的四至,干警们测量、画图、询问,对勘验工作每一步都一丝不苟,认真谨慎,测量工作共持续了三个多小时。勘验图纸制作完成后,得到双方认可并签字确认,紧接着吴祥在双方认可四至的前提下进行现场调解,确定返还涉案的土地及赔偿金额,最后在吴祥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退还多占的国有土地并签订调解协议,案结事了,双方握手言和。
原被告双方共同来到法院送上锦旗,一面锦旗代表的不仅仅是感谢,更是对法院坚守公平正义、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