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县法院为贯彻河南省高院切实改进司法作风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提出把“严格五个制度”和“五个杜绝”结合起来,规范干警行为。
一是严格裁判文书签发制度,杜绝滥用强制手段。规定所有判决、调解、查封扣押裁定及罚款拘留决定书,非经分管副院长签发后不得出正本,更不得使用,严格司法程序和签发审查程序,任何人不得违规。二是严格上下班制度,杜绝办案、开庭着装不规范。对每天早晨7点40分排队点名,无正当理由不到或迟到者,分别扣分,记入年终绩效考评之中。对外出办案不着工作服,特别是开庭不着法袍者,发现一次通报批评一次,并扣年终绩效考评总分。三是严格执行“五个严禁”制度,杜绝与当事人出入娱乐场所或打牌。“五个严禁”制度是法官公正办案的保证,必须严格执行,并不得与当事人同入酒馆、舞厅、按摩、洗脚等娱乐场所,影响法院形象。四是严格执法执纪制度,杜绝开庭时擅自外出,接待他人或中途退出庭审或接打电话。法院是执法的单位和地方,法官首先做执法执纪的模范,处处依法行事,举止端庄,开庭必依法进行,严格庭审和评议制度,这既是制度,也是纪律,既神圣又严肃。没有认真地庭审,就没有评议时的发言权。五是严格工作日期间中午禁酒制度,杜绝法官在任何公开场合酗酒。法官中午饮酒,直接影响下午的审判、调解和执行工作,法官在公开场合酗酒,即影响法院形象,也影响法官形象,所以,法官即使不是工作日期间,亦不允许在公开场合酗酒。
为切实改进司法作风,该院还成立了改进司法作风领导小组,由纪检、监察负责监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