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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法制报】让农民工过年不忧“薪”

发布时间:2020-01-01 11:04:29



    临近春节,罗山县法院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连续开展“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该院执行局各承办人对执行案件进行一一排查,凡涉及农民工工资的案件,一律采取优先办理、快速办理的原则,切实办好每一起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案件。
    1月6日上午,该院执行局副局长张威承办的一起涉农民工工资案件,经过一个多月的执行努力,终于有了着落。当他确认执行款已由被执行人方某通过银行转账到法院执行专户后,便连忙通知申请人王某到法院领款。
    “法院果然没有食言,我真的在春节前拿到了执行款,这下我可以安心地过春节了,非常感谢执行法官们!”王某领款签字确认时,激动地向张威道谢。
    2014年9月,申请人王某从被执行人方某处承包房屋支模工程,工程完工后,方某一直拖欠王某的工资。2016年8月,方某向王某出具了欠条并约定了利息,后王某多次催要未果将方某诉至罗山县法院。该院在查明事实和理由后,对双方主持调解,于2018年11月出具民事调解书。方某在调解书生效后向王某还款5.9万元,剩下4万元仍属于拖欠状态,王某于2019年7月向该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张威向方某下发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方某不按期还款且不报告财产,张威对方某财产进行查控,并将方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张威积极与外地务工的方某沟通,争取让他早日还款。一开始方某承诺延期还款,可是到期后一拖再拖,最后为躲避执行竟更换了手机号码,后张威经多方打听,得知方某新的手机号码,最终,方某迫于执行压力,于6日下午将剩余执行款转款到执行局专项账户。
    同样是涉农民工工资案件,被执行人李某是3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眼看年关将近,身负“重债”的李某,对3名农民工申请人没有任何交代。1月6日上午,该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许朝亲自上阵,多方打听与李某取得联系,告知其不履行的严重性,并向其说明该院此次“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的决心,若不及时还款,将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通过近半个小时的电话沟通,李某终于向许朝袒露了心声。原来,李某在案件判决的过程中对判决不理解,一直未得到合理的解释,对法院工作存在误解。许朝向其解释说明,并亲自到档案室找到当时案件办理的卷宗材料,在近两个小时的答疑解惑后,李某终于消除了对法院工作的误会,当即决定驱车从焦作来到该院,将3起执行案件共计4.4万元全部履行完毕。

http://newpaper.dahe.cn/jrab/html/2020-01/10/content_398125.htm

责任编辑: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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