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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法院这些集体、个人在全省法院工作会上获表彰

发布时间:2020-03-17 19:03:42




    3月16日,河南省高院召开全省法院工作会议。会上宣读了2019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决定,对全省法院涌现出的信念坚定、敢于担当、业绩突出的先进典型进行了表彰。

    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团队荣获集体一等功(李庆军式十佳办案团队)表彰;

    固始县人民法院、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罗山县人民法院龙山人民法庭荣获集体二等功表彰;

    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刑假释庭庭长刘辉、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董家河人民法庭副庭长顾威、息县人民法院东岳人民法庭庭长杨威、潢川县人民法院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中心团队负责人胡继根、淮滨县人民法院张庄人民法庭庭长吴祥、商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第四审判团队负责人潘洁(女)、新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李福意荣获个人二等功表彰。

    先进集体

    集体一等功:

    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团队

    集体二等功:

    固始县人民法院

    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

    罗山县人民法院龙山人民法庭

    先进个人

    个人二等功:

    刘    辉    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刑假释庭庭长

    顾    威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董家河人民法庭副庭长

    杨    威    息县人民法院东岳人民法庭庭长

    胡继根    潢川县人民法院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中心团队负责人

    吴    祥    淮滨县人民法院张庄人民法庭庭长

    潘    洁(女)    商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第四审判团队负责人

    李福意    新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责任编辑: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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