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两安徽籍农民疯狂作案,一个月内盗窃了12辆摩托车,总价值达48130元,真可谓“致富有方”。然而,他们还未来得及享用这丰盛的“午餐”,就为此付出了过于高昂的代价。2009年8月25日,固始县法院以盗窃罪各判处被告人陈亮、白力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20000元。
被告人陈亮、白力系安徽省颍上县农民。2008年11月13日,二被告人伙同他人窜至固始县网通公司楼下,乘无人之机,将被害人陈某的一辆蓝色本田踏板摩托车盗走,价值6320元。以此为起点,至2008年12月13日止,陈亮、白力一伙先后在安徽省霍邱县及河南省固始县多处连续作案,盗得豪爵铃木、宗申等品牌不同型号的摩托车12辆。经鉴定,所盗摩托车总价值达4813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亮、白力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盗窃公民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且属共同犯罪。二被告人在案发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是坦白,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