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基层快讯

穿越“疫”线、“隔空办案”、法院庭审不打烊!

  发布时间:2020-02-20 18:39:23




    新县距离此次疫情爆发中心地武汉不足两百公里,全县疫情防控工作异常关键,但案件不等人,公平正义更不能迟到。在疫情防控期间,新县法院要求各庭室加强利用网上立案、微信视频、“云间庭审”等方式远程开展立案、庭审、调解及执行查控工作,确保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避免人员集聚,防止新型冠状病毒交叉感染,在不大量直接接触当事人的前提下做好当前的审判执行工作, 努力做到疫情防控和审执业务两手抓、两不误。

    近日,新县法院刑事庭通过微信视频庭审的方式,对一起刑事案件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2019年11月26日,被告人杨某某在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血液检查出乙醇含量为194.44mg/100ml,其被以涉嫌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

    2020年2月17日上午9时,依法独任审判的胡冬明法官、书记员苏鹍佩戴好口罩,法庭没有设置公诉人、被告人和辩护人的席位,但在审判席正前方的手机屏幕上,控辨双方的影像和证据材料清晰地呈现在法官面前。在确认系统信号正常后,法官敲响法槌,杨某某危险驾驶案正式开庭。除了面前多了一部正在微信群视频的手机外,此次开庭似和平时并无二致,但公诉人却是在本单位远程宣读起诉书、被告人也身在看守所参与网上庭审。很快,法庭调查结束,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依次有序进行。最后本案当庭宣判,法庭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起立面对摄像头真诚悔罪,表示接受处罚,审判员遂指令书记员上传笔录,当事人各自核对完笔录后庭审顺利结束。

责任编辑:yu    


关闭窗口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和新二十六街交叉口(东北处)  
邮编:46400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