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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人民法庭办理民事案件 发生率及分布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9-10-29 09:59:32


    近年来,我市法院坚持认真贯彻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按照公正、高效、廉洁、文明的要求,不断加强基层人民法庭各项建设 。

    一、辖区内人民法庭和巡回审判点的设置情况。

    全市法院按照“两便”原则设置人民法庭和巡回审判点。我市辖10个县区,共设52个人民法庭,法庭工作人员152人。法庭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是:罗山县4个17人,淮滨县6个15人,潢川县7个15人,师河区2个7人,商城县6个12人,息县7个15人,新县5个15人,固始7个24人,光山6个15人,平桥区6个34人。各县区在非法庭驻地乡镇都设有巡回审判点。各人民法庭名称规范,人员配置基本符合最高法院的要求。

    二、辖区内人民法庭审判力量配备情况

    全市的人民法庭工作人员共有169人,其中法官123人,占72.7%,本科以上学历的135个,占法庭人数的79.8%。副科级以上的人民法庭庭长34人,18名庭长仍未按相关政策解决职级待遇。

    三、辖区内人民法庭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情况

    全市人民法庭现有人民陪审员339人, 2012年人民法庭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1662件,涉及婚姻家庭、相邻关系、人身损害赔偿等类型,均取得了良好效果。

    四、法庭直接立案情况

    我市法院有三个基层法院的人民法庭不直接立案,其余法院的基层法庭可以直接立案。不直接立案的县区采取了就近接待,将接诉的案件定期不定期到立案庭办手续的代办制,方便当事人诉讼。每个法庭都有便民小黑板,告知当事人有关事项。适时安排“假日法庭”等灵活机动的审理方式,进一步从时间上方便群众诉讼。针对特殊案件,如赡养费纠纷、相邻纠纷,法庭都尽量及时安排上门开庭。对残疾人、老年人等优先接待提供便利。实行诉讼引导,对于法律知识匮乏的当事人提供相应法律援助,及是释明诉讼风险。

    五、人民法庭审理案件的主要类型和特点

    辖区内人民法庭主要受理的案件有三大类:婚姻家庭案件,合同案件和侵权案件。婚姻家庭案件中以离婚案件、同居关系子女抚养案件,彩礼返还案件数量最多。合同案件中以买卖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最多。侵权纠纷案件中以机动车事故责任纠纷和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最多。

    六、人民法庭调解和巡回审判工作开展情况及实际效果。

    针对法庭辖区乡镇部分群众来往法庭交通不便,并且法律知识缺乏的现状,全市人民法庭大力开展巡回审判,深入田间地头,直面群众,方便群众诉讼。人民法庭在各自辖区乡镇内都设有固定的巡回办案点。为方便诉讼,法庭发放便民联系卡,凡因工作日无法正常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可预约在休息日开庭审理案件。把调解结案作为结案的首选方式,力争案结事了,化解矛盾;根据案件的不同特点,不同性质,采取不同的调解方式,通过多种途径给当事人做调解工作,把矛盾消化在案件中,把关爱和感情融进当事人的心理,让他们真正感受到法官不是高高在上,而是与他们在一起。既方便了当事人诉讼,减少了当事人诉累,又通过现场办案,对人民群众进行了法制宣传,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好评。同时建立多元华纠纷解决机制。

    七、加强指导人民调解工作。

    我市法院在全部乡镇、办事处都建立了社会法庭,选任社会法官调处纠纷,人民法庭与 “一村一法官”制度衔接配合较好,形成了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的合力,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人民法庭加强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实践中采取的措施主要包括:(一)积极送法上门。在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有关政策意见发布后,法庭会及时打印并送至辖区各调解组织,使调解人员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

    (二)邀请旁听庭审。不定期邀请一些调解员旁听案件庭审,并在庭审结束后安排座谈会,由法庭干警与调解员共同探讨案件审理中的法律问题,帮助调解员提高知识水平。

    八、辖区内人民法庭业务学习情况

    全市人民法庭订阅了《人民法院报》、《公民与法》、《司法文件选》等报刊图书,以便于法庭人员学习。

    九、人民法庭的物质装备情况

    全市大部分人民法庭均按照标准化要求建设,办公办案设备由县区法院按照标准化要求统一购置。法庭干警每人配备了一台电脑,并为每个法庭配备了一台打印、复印、传真、警车一辆,通讯设备齐全。购买了冰箱,微波炉,热水器等生活用品。

    十、辖区内人民法庭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解决困难的具体建议

    (一)人民法庭法官的整体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近年来,人民法庭的法官及其工作人员人员一直不足。此外,由于多数法庭远离县城,加上受条件限制,基层法官接受学习、培训的机会很少,因而业务素质提高缓慢。这些问题的存在,阻碍了法官司法能力和水平的增强和提高,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并认真加以解决。

    (二)人民法庭设置仍存在不科学、不合理、不规范的问题。主要是地域广阔和人员数量不足所带来的困惑。加之各地经济条件的差异,导致各人民法庭之间工作量不平衡,有些法庭由于案件数量少,但人员按规定又应保留,导致管理难以规范,审判职能难以充分发挥,法官积极性难以调动,人民法庭的设置与人员、布局亟待优化。

    (三)人民法庭经费保障不足的问题依然十分突出。一是法庭办案所需车辆老化陈旧,办公自动化、信息化建设滞后,影响了诉讼效率。二是在人民法庭新一轮建设中,由于国家给予的项目经费只保土木等基本建设,而法庭内部基本办公设施、装修和庭院围墙、绿化等均不纳入其中,地方配套也仅仅是政策性扶持。所以,法庭的这些后续建设给法院自身带来了不小的经费压力,有些方面,按法院当前的实际经费保障状况,只能就简。法庭办公桌椅、庭院围墙、地面硬化、绿化等后续建设所需投入的费用就近10万元。三是法庭经费缺乏保障。法庭的正常办公经费和法官的吃饭、补贴等保障方面还存在一定困难。

    (四)由于客观社会环境的影响,造成案件送达难、执行难等问题给法庭结案带来的压力。随着各乡镇外出务工人员的逐年增多,不少案件当事人不在家,法律文书难以送达,而农民工流动性大,"审理难"、"执行难"等问题时常出现,有些案件迟迟不能结案。

    建议:

    (一)加强人民法庭队伍建设力度。进一步强化基层法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的培养,使每一位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都能做到坚持理想信念,自觉服务大局;坚持法治原则,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坚持公正高效司法,维护公平和正义;坚持党的宗旨,落实司法为民要求;坚持刻苦学习,增强司法能力;坚持勤奋工作,创造一流业绩;坚持道德修养,确保司法廉洁。一是分批次组织和选送法庭法官参加各类学习培训,鼓励他们参加各种形式法律专业学习和学历教育。二是加强人民法庭党组织建设,解决好法庭同志的政治、职级待遇问题。将素质高、业务精、懂管理的优秀法官选拔为人民法庭庭长。人民法庭的优秀法官要优先提拔,在进修培训方面要优先考虑,建立奖优罚劣,优胜劣汰的人才流动机制,真正将人民法庭变为法院审判骨干的成长基地、领导干部的选拔基地、新进人员的培训基地。三是想方设法为人民法庭的法官解决各种困难和问题,多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依法保障和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一方面,要努力提高人民法庭法官的物质待遇;另一方面,要坚持用思想感人、事业留人、理想育人。

    (二)加大人民法庭办公用房、物质装备建设和经费保障力度。

    (三)加强对人民法庭的指导监督力度。人民法庭是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加强对人民法庭的指导监督,是县法院的一项重要职责。为此,要专门制定班子成员对口联系基层法庭和成立人民法庭指导小组制度,进一步加强对人民法庭的指导联系,增强指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及时解决法律适用方面的疑难问题,促进人民法庭审判质量和司法水平的提高。

责任编辑: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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