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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鸡的启示

  发布时间:2009-03-26 14:34:43


一只鸡的启示

文 / 息县法院院长   林群

    2007年10月3日,息县某村农民曹某喂鸡时发现自己家的一只大公鸡不见了,怀疑是邻居路某夫妇偷走,在质问路某夫妇时引起争吵,即而撕打,撕打中,曹某用铁锨将路某夫妇当场打死。曹某也因此而被判死刑。

    虽然曹某事后追悔不已,但为时已晚。

    此事不免让我想起小时候学过的一篇古文《人有亡鈇者》。这篇古文说的是有一个人把自己的斧头丢了,便怀疑是其邻居的儿子所偷,但此人在怀疑时并未质问邻居的儿子,后来此人在山谷中挖地时又找到了自己的斧子。这说明古人在怀疑别人偷了自己的斧子时,还能克制自己而不问邻居,也因此避免了不良后果。反过来再想想曹某的行为就远不如古人了。

    从这个事例说明,自己丢了东西,应认真地找找,千万不能轻易怀疑是邻居或某人所偷,更不能莽撞地去质问邻居或某人,不然就可能会酿成不良后果。

责任编辑:王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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