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中院的干警真的是‘活雷锋’,如果不是你们拾金不昧,我包里的万把块钱、证件和重要合同要是丢了,那可就麻烦大了…”9月6日上午,失主耿先生到信阳中院取回了其遗忘在诉讼服务中心的手提包,并对中院法警支队干警刘俊连连道谢。
9月5日下午,耿先生在中院诉讼服务中心办理业务时不小心落下手提包,由于有急事需要赶回老家,耿先生一直未发现手提包遗失。随后,刘俊在大厅巡逻时发现这个黑色手提包。其第一时间在诉讼服务中心询问,并未发现失主,随即向辅警中队负责人报告。通过查看手提包,发现包内有耿先生身份证、几万元人民币、数张银行卡、一份合同等钱物。法警队的干警们随即来到警务指挥中心查看监控,希望尽快获得失主线索,仍然未查到有效信息。通过中院微信群内发布失主信息,终于找到耿先生案件的承办法官,进而取得其联系方式。刘俊当即拨通了耿先生的电话,并通知他第二天到中院领取手提包,这就有开头一幕。
事情虽小,却体现出刘俊个人高尚的道德品格和良好精神风貌。信阳中院深入开展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全院干警都是文明创建的积极参与者,大家要学习刘俊拾金不昧、助人为乐的精神,从身边点滴小事做起,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不断提升群众美誉度,树立法院队伍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