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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法制报】让群众信得过是最大成就

发布时间:2019-09-17 11:18:53



    9月6日,信阳市息县法院对8月份全院审判质效工作进行考评,法官杨威带领的东岳法庭审判团队受到表彰。作为该院第一批入额法官,35岁的杨威已有近7年办案经验,是院里有名的“办案能手”:2017年至2018年底,共审结案件917起;2019年以来共审结案件373起,全部在审限内结案。
    为便民利民,庭长吃住在法庭
    8月23日上午9时,东岳法庭审判庭外的楼道里站了20个人。杨威正在审理一桩离婚案,随后,还要审理两起案件。“忙的时候,我们一天要开十几次庭。”法官助理王康说。据了解,从4月调到东岳法庭当庭长,到9月6日,杨威已审结案件229起。
    送走几拨当事人后,杨威与书记员何鑫开始制订新收案件的通知、送达、开庭计划,并登录法院办案系统,查询承办案件信息,报结案件。
    不久,一名当事人对判决书有疑问,打电话“咆哮”起来。杨威逐项为他讲解判决理由。杨威说:“我尽量把法律条文、程序,法治理念等讲得通俗易懂,找准关键问题逐步‘放气’,使当事人的来访成为宣传法院良好形象和法律知识的过程。”
    临近中午,杨威放下手头工作,上楼洗菜做饭。法庭的三楼是生活区,几名法官吃住都在这里。“基本上每顿饭都是杨庭长做的,我不会做。”王康不好意思地挠挠头。
    因公平公正,当事人向法庭鞠躬
    杨威说,人民法庭处在基层第一线,是法院审判工作的基石、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为一线办案法官,最大的成就感就是群众信得过我。”
    2015年,杨威还在夏庄法庭时,接到张某诉卢某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案。杨威了解到,张某早年承包有责任田,但家中无人耕种,加上要缴纳税费,便将承包地交给他人耕种,后村民组将承包地重新分配给了卢某。后来,国家取消各种种地税费并发放种粮补贴,张某又想要回土地。
    调解失败后,杨威依法开庭审理该案并作出判决,张某未能提供土地承包手续,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宣判后,杨威向张某宣讲了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张某接受了判决结果。
    卢某在宣判后,深深地向法庭鞠躬表示感激:“法庭做到了公平公正,让我们群众信得过。”
    此后,每当遇到难缠的当事人,杨威都会想起卢某这一鞠躬。他说,老百姓是善良淳朴的,审案时,只要保障他们充分行使诉讼权,真诚沟通,就一定能够取得理解和支持。
    让学术精神贯穿审结案件始终
    2017年,杨威与息县法院院长祝杰、刑事审判庭庭长李学国撰写的学术论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民事主体资格探析——对〈民法总则〉第九十六条之解读》在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的评比中被评为二等奖,在省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组织的评比中被评为三等奖,在全国法院第二十九届学术研讨会上被评为优秀奖。
    据杨威介绍,2015年,人民法院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案件大量涌入法院。在审判、执行阶段,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民事主体资格问题突出,这些问题引起了他的思考。2017年10月,《民法总则》施行后,每年一度的全国法院系统学术论文研讨会开始征文。李学国与杨威均对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民事主体资格问题进行过初步调研,决定联手写作。在院长祝杰的指导与参与下,杨威等人深入调研,历经近5个月,10多次研讨修改文章,最终定稿。
    “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法院受理了很多涉及农村土地问题的案件。这类案件涉及人数多,容易成为不稳定因素。”在审理这类案件时,杨威及时与党委、政府沟通,解答有关土地管理方面的法律咨询,并提出化解该类矛盾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引导当事人向有关职权部门办理相应手续,共同化解矛盾,从根源上解决问题。
    “让审判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杨威说,这句话让他深感员额法官肩负的责任和使命。

    院长祝杰说,众多像杨威一样的法官们推动着法治脚步不断前行,维护着群众心中的天平。息县法院孕育着、培养着一批像杨威这样的新生力量,他们将与法院走向更好的未来。

http://newpaper.dahe.cn/jrab/html/2019-09/12/content_368177.htm

责任编辑: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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