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制报】“问题楼盘”执行难 看法院怎么“盘”它 发布时间:2019-08-06 17:11:21

“感谢信阳市中级法院,感谢执行局的法官在我们最艰难的时候伸出援手,让企业重现生机!”近日,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汪某给信阳市中级法院执行局法官打来电话,介绍近期经营情况,感谢执行法官帮助企业走出困局。
据悉,全省开展“问题楼盘”化解攻坚工作以来,信阳市中级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把“问题楼盘”化解攻坚作为防范化解重大社会风险的重要一环,在问题把握上力求“准”,在化解办法上力求“活”,在办案效果上力求“好”,在办案时尽最大努力把断裂的资金链缝合,把项目盘活,把债权人和群众的损失降到最低。7月26日,该院通过法院主导、企业和债权人自救模式执结一起“问题楼盘”案件,一并解决了其他4起关联案件,使这个已投资3亿多元、预计投资7亿元近6万平方米的“问题楼盘”再度开工,化解了涉及数百名债权人及购房群众的不稳定因素。
2011年,被执行人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房地产公司”)因开发一房产项目,向申请执行人殷某某借款7100万元,截至2014年11月30日,债权本息计8600余万元,双方约定用17套连排洋房抵偿债务,被告逾期未履行,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但是,被抵偿债务的17套连排洋房所在项目土地已被其他法院另案先行查封,殷某某在提起诉讼的同时申请查封该项目部分房产,另外3名债权人和建设方也随即提起诉讼并申请对该项目进行财产保全,某房地产公司又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导致该项目房产、土地相继被交叉查封,项目建设陷入停滞,不能按期交付。
如果就案办案、机械司法,只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不仅使信阳多增加一处烂尾楼,企业最终也将因巨额债务被拖垮,损害众多债权人和购房群众利益。
该院在调查中发现,该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完工,取得预售许可,整体资产大于债务,各方债权人和建设方都有继续合作的愿望,但因担心债权风险,缺乏沟通、信任。摸清情况后,该院跳出案件办案,力争通过执行和解盘活该楼盘,使之尽快竣工交付,回收资金。该院审判法官和执行法官联动,共同做当事人工作。经过反复调解和当事人自行协商,各方达成和解协议,首先由某房地产公司用价值1.03亿元的29套连排洋房抵偿殷某某的债务,随后所有债权人申请解除对该项目土地、房产的查封,继续对外预售房产,收入首先用于后续未完工程的建设,达到交付条件,销售收入各方按比例受偿。
7月26日,各方当事人均履行了上述协议,建设方又重新进场施工,项目全面恢复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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