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信阳法院强制交付价值千万抵押资产,执结一案获各方点赞

  发布时间:2019-08-12 15:47:16









    8月7日上午8:30分,信阳中院执行三庭干警们佩戴单兵执法装备、乘坐警车前往信阳市平桥区光明路东侧信阳欧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厂房执行一起强制交付抵押资产案件,依法执结一起涉案千万标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此次执行缘于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因需资金周转,2015年3月,被告袁某某夫妇向浉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浉河区农联社)借款2500万元,被告信阳欧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凯公司)自愿以对有权处分的房产及国有土地使用权为抵押物,被告金某某与浉河区农联社签订保证合同,为袁某某夫妇借贷提供担保。后因袁某某夫妇无力偿还,浉河区农联社向信阳中院提起诉讼,要求上述被告归还欠款。信阳中院依法判决:1.被告袁某某夫妇共同向原告浉河区农联社偿还借款本金2500万元及利息。2.原告浉河区农联社对被告欧凯公司提供的抵押物依法拍卖、变卖、折价后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3.被告金某某对上述借款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判决生效后,原告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袁某某夫妇无能力偿还欠款情况下,申请人要求对借款抵押物申请评估拍卖。

    接受申请后,中院第一时间向院司法技术部门移送司法鉴定表及相关材料,对该资产依法评估,并在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两次拍卖都流拍后,浉河区农联社向中院提出书面申请,同意以第二次拍卖的流拍价接受资产抵偿本案的全部债务。

    在执行中,中院执行三庭承办法官管余晶了解到该标的物已被多家法院查封,但本案申请人对该标的物有优先受偿权,遂逐一与多家法院协商沟通并告知本案情况。同时,管余晶带队开展实地调查工作,及时了解到该抵押物有部分房屋已被出租,即深入租户调查了解情况,多次与租赁户沟通确认,并予以公告,要求租赁户向信阳中院进行备案登记,以便保护租赁户的合法权益.

    经中院执行干警多方努力, 2019年8月7日,中院组织浉河区农联社、欧凯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租赁户等三方在欧凯公司院内进行现场交接,向浉河区农联社、欧凯公司送达裁定文书和交接清单,向租赁户送达变更租赁主体的通知书,并挨门挨户进行交接和确认。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真的感谢法院,这下我们租房子也放心了。”“法院案件办得好,执行干警执行有方,我们租赁户很满意,谢谢法院维护了我们的合法权益。”......执行现场,浉河区农联社工作人员、租赁户们纷纷表示,是中院执行法官不怕苦不怕累,深入细致的工作才能让各方都满意,为中院执行法官点赞。

责任编辑:yu    


关闭窗口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和新二十六街交叉口(东北处)   邮编:46400  


Copyright©2026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