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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识庐山真面目

  发布时间:2019-06-25 16:46:11


    苏轼的《题西林壁》“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是一首哲理诗,前两句是说庐山的美景从不同的角度欣赏会有不同的感受,后两句是说不了解庐山的真实样子,是因为作者本身就在庐山烟雾笼罩的群山之中。

    笔者以为断案与欣赏庐山美景有异曲同工之处,站位不同、对法理和案件情况的熟稔程度不同,得出的结论、做出的评判也会不同。要认清事实的真相与全貌,必须摆脱主观成见,客观地研究它的各个方面,才能取得正确的认识;卷入其中,就会不见全局,不明真相,必然做不出正确的评判。

    司法实践中由于裁判者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同,社会阅历各异,对法条及背后的法理的理解也不同,造成看问题的出发点不同,对裁判对象的认识角度不同,作出的裁决也不尽相同。庐山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观近观有不同,这种不同是统一在“庐山美”这一大范畴之中的,同理裁判者裁决的不同应当是当事人和社会大众能够接受的不同,也就是说这种不同应当是统一在社会大众“能够接受”这一基本范畴之中的。

    但现实中我们发现,少数裁判者在裁判时由于各种因素和信息的介入,没有全面客观地去识“庐山真面目”,这说明裁判者在“内心确定”时还没有摆脱“身在此山中”的困囿。

    人,路走的远了,容易忘记出发地;裁决的事多了,会身落尘土脚沾泥。这时候,需要停下来:“打打尖”、辨辨北、拍掉尘土除去泥;想想出发地、要到哪里去,头脑要清醒、找准定盘星;精精神神的像个人,才能干干净净地赶好路。

    当前我们全党上下正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这一活动把脉精准,立意高远,是一次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人生航向,校正思想偏差,明事理、辩是非、固底线、长内功的好机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谨记誓言,才能站得高、看得远,视野开阔、看得准确;对裁判者来说才能端正动机,兼听双方,内心笃定,不被浮云遮望眼;才能搞好事实与法律的结合,情理与法理的结合,做到案结事了。

    游览过庐山的人大多清楚,若要全面地认识庐山真面目,必须多问问“砍柴人”,必须到峰巅去领略“无限风光”之美,去体验“一览众山小”之妙。同样,裁判者裁判时要识得案件的“庐山真面目”,摆脱片面性、局限性,首先要从对党、对人民极端负责的角度出发,站稳考虑问题的“基点”,方不人云失己,被乱象所迷,在法条引用上“随意”。

    裁判者要永远睁着醒眼,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始终保持一颗平常心,从案件里“跳出来”,看清“庐山真面目”;绝不能裹挟在案件中醉眼朦胧,忘记职责身份,一失足成千古恨;要心里有坚守,胸中有正气,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始终做敬畏法律的“快活人”。

    愿智慧的裁判者“超然庐山之外观全貌”,既见树木更见林。

责任编辑: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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