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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中院召开全市法院“以案促改” 动员暨警示教育大会

  发布时间:2019-06-18 13:01:20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杨蕾


中院党组成员张维民



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新中


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王玉明

    6月17日下午,信阳中院召开全市法院“以案促改”动员暨警示教育大会。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杨蕾出席会议并作廉政党课辅导报告。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新中参加会议并作动员讲话。市纪委“以案促改”办公室主任许浒及市纪委相关负责同志,中院在家党组成员、各基层法院院长及中院全体干警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基层法院干警通过视频会议形式在分会场参会。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王玉明主持。

    会上,张新中首先带领全体与会人员重温入党誓词。

    杨蕾书记以“认清形势 把准定位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题,从新时代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纪检监察机关的新使命、对全市领导干部的新要求等三个方面,运用大量事例与数据,以理论联系实践的讲述,深入解读分析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全市法院干警上了一堂生动的廉政教育党课,并勉励要求全市法院干警要站位高远,旷达自己;敬畏权力,保护自己;调好心态,善待自己;永远学习,提升自己。

    中院党组成员张维民对中院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开展剖析。中院法警支队支队长、执行局负责人李忠智、刑一庭副庭长、员额法官方晓鹏、民一庭员额法官左立新分别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作“以案促改”主题发言。

    张新中在动员讲话中指出,这些真实违法违纪事例发生看似偶然,实则必然,教训沉痛,值得每位干警反思警醒。全市法院广大干警要把自己摆进去,从中自省反思,汲取教训。一是甘蔗没有两头甜,权力是把双刃剑。法官手中的权力为民则利,为己则害。二是交往要讲原则,学会如何拒绝。在原则问题上,要始终保持头脑清醒,要有最基本的判断,对超越原则范围的请托帮忙要敢于说“不”。三是算好人生三笔帐,不拿一生做赌注。算好经济帐、法纪帐和良心帐,不要因小失大,多想想自己的前途,多想想自己的家庭,不要拿一生做赌注。四是侥幸心理不可有,聪明反被聪明误。作为正义化身的人民法官,在形形色色的诱惑面前,牢记“物各有主,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把贪念扼杀在萌芽状态。五是守不住底线,一切奋斗终归零。守纪律讲规矩,是责任,也是修养。只有坚守底线,才能保障一生的安全。六是天下没有后悔药,一失足成千古恨。公职人员一旦出了事,政治上没前途,也毁掉了自己一生的名誉和幸福,葬送了自己的一生的地位和前程。

    他强调,全市法院要按照党中央新要求新部署,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一是思想教育不能松。思想改造是一辈子的大事,是增强干警“不想腐”的自身定力、预防司法腐败的根本之策。全市法院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牢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持之以恒地抓好队伍思想政治建设,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二是监督管理要跟紧。全市法院要树立“严是爱,松是害”、“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理念,尤其在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背景下,院庭长不仅自身要做到严以律己,以身示范,还要从爱护同志角度出发,大胆管理,履行好“一岗双责”。作为法官,要时刻牢记自己是被监督对象,把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看作一种政治智慧、当作一种关心爱护、作为工作、生活常态,要有敢于接受监督的勇气、乐于接受监督的良好心态,自觉做到不接受案件当事人的请客送礼,不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三是严以用权要谨记。审判权是人民权益保障的最后防线,审判机关必须成为社会公正的化身,成为社会良知的象征。权力不是商品,法律更不容买卖。法官手中的审判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界线内行使,这是法治社会的本质要求,不得将其异化为送人情、作交易、谋私利的工具。四是敬畏之心不可无。人民法官既是法律的执行者,又是公平正义的守护人,必须有更强的法纪观念,但是在有些干警心里,对法纪缺乏基本的尊重,更没有随时用法纪对照检查自己的言行,而是在纪与法、罪与非罪边缘游离,学法、懂法而不守法,游戏法律,玩弄程序,不按规则行使公权,违法乱纪,以权谋私,受到党政纪严厉处分或法律制裁是必然结果。

    最后,张新中用“违纪的事一定不做,珍惜政治生命,守住纪律底线!违法的事坚决不做,珍惜人生自由,不踩法律红线!”两句话与大家共勉,并告诫大家珍惜 “以案促改”教育机会,要深刻体会组织的良苦用心,把组织严管厚爱的关怀化为公正司法的具体行动。

    王玉明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进行强调,一是要从领导讲话中领悟要求,认真落实到位;二是要从违法违纪典型案例中醒悟教训,认真整改到位;三是要从干警主题发言中感受诺言,认真践行到位。

责任编辑: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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