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扩大办案效果,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影响一方”的目的,5月24日,河南省光山县人民法院决定以巡回法庭的形式,在大苏山森林生态修复司法示范性基地对汤某滥伐林木案进行了公开宣判。
宣判结束后,法官再次对汤某进行了法治教育,要求其提高环保意识,自觉遵守环境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同时责令汤某按照与光山县大苏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签订的复植补种协议要求,主动在指定区域履行补种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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