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一大早,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新中到达光山县执行现场,协调解决案件中的难点问题,促成一起近8000万元执行案件顺利执结。被执行人信阳市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将13000余平方米的五层商业用房交付申请执行人信阳市浉河区农联社(以下简称“浉河农联社”),双方当事人分别向信阳中院送“司法为民执行神速,廉洁奉公热情服务”“为经济保驾护航正气浩然,给企业排忧解难克己奉公”锦旗表示感谢。
被执行人某公司未能如期偿还浉河区农联社5100余万元借款及利息,浉河区农联社提起诉讼,信阳中院判决被执行人某公司15日内偿还5100余万元本金及利息。被执行人某公司未履行清偿义务,浉河区农联社申请信阳中院强制执行。通过对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查询,信阳中院查封了被执行人唯一一处可处置的财产,即位于光山县城正大街面积约13000平方米的商铺,并启动评估拍卖程序,二次拍卖均遭流拍。信阳中院以该商铺7212.3万元的二次流拍价以物抵债做申请执行人的调解工作,经多次调解,申请执行人不愿意接受以物抵债,该案执行陷入僵局。
在张新中的带领下,干警们了解该案困境后,从回笼金融贷款、化解金融风险与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综合考量,通过反复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及时兑现,实现案结事了,达到双赢效果。
图①:在信阳中院院长张新中的带领下,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现场勘察商铺。
图②:执行干警现场核对资产信息。
图③:执行干警组织双方当事人办理交接事宜。
图④:申请执行人在房产交接手续上签字摁手印。
图⑤:案件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再支付给申请执行人160万元,全案结案。
图⑥:双方当事人送上锦旗表达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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