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上午,孙铁铺镇法庭在人民调解员的参入下妥善调解一起离婚案件.
原告周福与被告邹月离婚纠纷一案,双方结婚十年,但终因脾气性格不合,走进了法庭.孙铁铺法庭庭长杨学珠了解到原被告所在村委会有二名人民调解员,根据经验判断这二名人民调解员一定熟悉双方的基本情况,杨学珠当即邀请调解员前来参入调解工作,并将调解场地设在村委会,让法官、人民调解员与当事人面对面地座谈交流,缩短了法官与当事人的距离。二名人民调解员积极参与,你一言、我一语,分析了双方当事人离婚的利与弊,法官们也耐心地讲明了法律规定,针对当事人终因脾气性格不合的情况,从有利于孩子成长出发提出不抚养孩子的一方享有对孩子的探视权,为当事人提供了指导性的调解意见和建议,最终使双方当事人在开庭前达成了离婚协议。节约了诉讼资源,化解了社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