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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工人日报】跟着全国优秀法官去办案

发布时间:2019-04-22 09:04:06



民事审判处理的大多是鸡毛蒜皮的小案,但对一个家庭来说就是“翻天”的大事,作为一名基层民事法官就是要深入群众、贴近群众,用心、用情、用法去化解这些家长里短的矛盾纠纷,解开老百姓心中的疙瘩,实现案结事了。4月11日上午,记者跟随全国优秀法官、罗山县法院民事审判一庭法官董王超到一线办案。

当日上午8:40,在该县田堰村文化广场,双方当事人及各自委托的代理人均到庭参加诉讼,案件按时开庭。原告主张是被告孙某某先将二原告儿子在建房屋的墙体捅个窟窿,而后才引发原告孙某将被告的石棉瓦房顶刨个窟窿,并到被告的家门前砸门,要求进入被告的家中,然后被告开门才致原告孙某受伤。被告孙某某认为,是原告孙某的行为在先,其行为在后,且没有对二原告进行殴打,故不同意赔偿二原告任何损失。法庭经过紧张有序的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对案件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由于被告方要求庭后再行调解,当庭未能调解成功。

10:10,法庭宣布休庭,随后董王超与合议庭其他成员,又分别对原、被告双方进行了说服教育,要求双方以相邻友好和睦为重,互让互谅,友好解决分歧。但因双方还有相邻排水、宅基地距离等多个矛盾,一时难以达成一致意见,董王超决定再另行与双方沟通。

董王超告诉记者,案件虽然没有调解成功,但通过公开巡回审理,在普法的同时,当事人在法庭上碍于庭下几十名旁听群众,基本上都如实陈述了案件事实。此外,在庭后的分别说服沟通时,双方也都有让步的意思,庭后继续努力,调解成功有望,这是今天组织巡回法庭最大的收获。

10:30,记者又跟随董王超来到罗山县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中心,在董王超的指导和帮助下,罗山县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现场对一起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进行调解,成功促成受害方、肇事方和保险公司三方达成一致协议。

11:05,经交通事故三方当事人共同申请,董王超对三方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审查,当场做出民事裁定书,确认三方经罗山县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的协议有效。

从调解到司法确认,该起交通事故结案历时仅半小时。当事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么快就把事故解决了,比起到法院提起普通民事诉讼,还需要到法院立案、开庭和判决,省时又省力。

随后,在董王超的带领下,记者参观了罗山县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中心的综合服务大厅、法官办公室、审判庭、调解室等。

据了解,截至目前,该中心已受理案件181件,调解成功31件,司法确认23件,转入诉讼68件,运营效果初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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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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