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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城法院五项机制抓执行效果好

  发布时间:2009-08-19 16:28:49


    今年以来,商城法院大力推行五项执行机制,通过营造执行氛围,用好执行新规,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效率,有效地推进了破解“执行难”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是建立联动协调机制。由商城县委政法委牵头组成执行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包括县纪委、县委宣传部、人大法工委、县法院、财政局、税务局、建设局、工商局、交通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银行等在内的22各单位,并以政法委的名义向全县下发了《商城县执行工作联动协调机制工作办法》。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支持、社会各界参与、法院主办的执行工作联动新格局发挥着积极作用,极大地威慑了赖债人,有效地缓解了执行难局面,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是建立重心前移机制。结合商城人口少、案件分散的特点,按照“重心前移,力量下沉,案件统分结合,人员双重管理”的执行工作模式,在人民法庭分别设立执行组,派驻执行员和法警,实行执行局和法庭双重领导,发挥法庭信息畅、反应快、巡回办案方便、与基层组织联系紧密的优势,开展执行工作。同时,在全县聘请执行信息员,构建执行信息网络,推行悬赏执行、曝光执行、债权入股、劳务抵债等执行措施。

    三是建立执行和解机制。牢固树立和谐执行的理念,执行案件必须先做劝解、说服、教育工作,始终把和解贯穿于执行工作全过程,妥善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最大限度地促使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实现“案结事了”的目的。

    四是建立当事人优先机制。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执行为民、便民、利民。建立提示执行风险制度,对执行风险和举证责任以及举证不能、不自动履行的法律后果等事先提示,引导当事人正确认识和对待执行;推行执行公开制度,依法公开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执行措施,公开决定中止、终结执行的理由和依据,把执行案件全过程置于双方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

    五是建立源头治理机制。为了从根本上减轻执行压力,确保当事人权益得到及时保护,坚持对外加强综合治理,在全县范围内推行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同时与公安、检察机关联合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和解机制,与相关行政部门建立预防化解行政争议工作机制,努力将矛盾消化在萌芽状态;对内整合力量,建立诉讼保全、当庭调解即时履行、再审期间中止执行等工作与执行工作的配合机制,做到立案、审判、执行、审监相互协调,相互促进,减少执行案件压力。着重加大对诉讼案件的调解力度,多调少判,努力提高当庭兑现率。近年来,有三分之一的执行案件在审判环节被消化。

 

 

责任编辑:王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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