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6月30日分别作出(2018)豫15破申2号、(2018)豫15破申3号、(2018)豫15破申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信阳天梯矿业开发总公司、信阳市方兴物资贸易货栈、信阳市联运总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并于2018年12月20日作出(2018)豫15破5-2号《决定书》,指定信阳市联运总公司清算组、河南银基律师事务所、河南同信律师事务所担任信阳市联运总公司管理人,于2018年12月28日作出(2018)豫15破14-2号决定书,指定信阳天梯矿业开发总公司清算组、河南银基律师事务所、河南同信律师事务所担任信阳天梯矿业开发总公司管理人,且于2018年12月28日作出(2018)豫15破16-2号《决定书》指定信阳市方兴物资贸易货栈清算组、河南银基律师事务所、河南同信律师事务所担任信阳天梯矿业开发总公司管理人。
为在破产程序中顺利开展评估、审计工作,三家公司管理人决定公开选聘评估机构。
一、三家企业基本情况
1、三家企业基本工商信息
(1)信阳天梯矿业开发总公司于1993年8月6日成立,注册资本800万元,统一信用证代码91411500716785464W,住所地为信阳市平桥镇十八里村(平桥大道191号),经营范围:“非金属矿产品加工,建筑材料,木材,五金工具,交电,普通机械,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要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2)信阳市方兴物资贸易货栈于1993年11月16日成立,注册资本53万元,统一信用证代码91411500176891476R,住所地为信阳市南京路6号,经营范围:“化工原料及产品、橡胶制品(不含危险、剧毒品)、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建材、钢材、农机产品、家电、制冷设备、五金交电、农副产品、日杂、摩托车、汽车配件、饲料添加剂、兽医器械销售,机电维修。”
(3)信阳市联运总公司于1990年11月27日成立,注册资本187万元,统一信用证:“代码91411500176881577T,住所地为信阳市联运路1号,经营范围:铁、公、水路的整车、零担、集装箱联运服务,客票联售,代取货票,组织疏站,土产日杂、日用百货、农机及配套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机电产品、汽车配件销售。”
2、三家企业经营情况
三家公司均多年未实际经营,且目前已停产经营,均有部分租赁收入。
3、三家企业破产原因
三家公司的破产原因均为严重资不抵债且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二、工作内容
对三家公司所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动产、不动产、无形资产等进行评估。
三、需要提交的材料
1、参加三家公司破产评估工作的意向书(原件);
2、有效的评估机构注册证书(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项目负责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5、评估机构入围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的证明(复印件);
6、项目陈述书(包括但不限于申报机构基本情况、申报机构参与大型企业重整或清算工作经验、项目负责评估师参与大型企业重整或清算工作经验、项目团队人员组成、项目工作计划和安排、评估费用数额、支付时间节点及相应支付比例等)。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如有意承接本案评估业务,请于2019年3月8日前将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盖章送至或寄至原信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楼304室(联系地址:信阳市浉河区东方红大道340号;联系人:李方慧、刘晶晶;联系电话:180*****、157180*****)。
五、其他说明:管理人将根据申报机构提交的申报材料组织评审,综合考虑,择优选择一家作为本案评估机构,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审计机构,管理人将不再另行通知。
信阳天梯矿业开发总公司管理人
信阳市方兴物资贸易货栈管理人
信阳市联运总公司管理人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