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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后丈夫玩失踪 离婚了也应清偿婚姻存续期间债务

发布时间:2019-03-04 15:34:05


近日,浉河区法院执结一起涉民间借贷纠纷的案件,承办此案的执行干警通过对被执行人的反复沟通和劝解下,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最终申请执行人顺利拿到全部执行款。
    案情简介
    据了解,申请人张某与被执行人刘某、刘某某夫妇因民间借贷纠纷起诉至浉河区法院,经过该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刘某、刘某某夫妇向申请人偿付借款6万元。调解后,被执行人刘某、刘某某夫妇未在规定期间内履行法定义务,故张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相关文书。执行干警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刘某、刘某某夫妇,但是其以种种理由推脱逃避拒绝履行义务。
    执行干警又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发现被执行人刘某、刘某某夫妇名下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金额,但是执行干警并没有因此放弃,通过调查虽然未发现刘某的下落,但是却发现了其妻子刘某某的踪迹,遂执行干警在刘某某工作的地方找到被执行人刘某某将其带回法院。
    执行干警将刘某某带回法院后,刘某某的抵触情绪较大,刘某某称,自已与被执行人刘某已经离婚,且钱并不是自己借的,自己并无履行义务。执行干警告知刘某某:此次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中的债务是在两被执行人的婚姻存续期间发生的,虽然双方现在离婚,但不影响被执行人刘某某仍应对原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在反复劝说无效后,执行干警决定对刘某某采取强制措施。被执行人刘某某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情节严重的可以对被执行人依法采取拘留措施。
    在司法拘留的压迫和执行干警的耐心沟通下,被执行人刘某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和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最后,在执行干警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刘某某分期向申请人偿还5万元,剩余款项申请人自愿放弃,此案现已执结完毕。

责任编辑: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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