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城县法院在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坚持做到“四个统一”以求活动实效,进一步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审执工作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在新时期对人民法院、法官的新要求、新期待。
一是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主题实践活动统一起来。在活动中突出司法为民,树立以当事人为本的司法理念,以扎实的审判执行工作践行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观指导“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开展。
二是与“调解年”活动统一起来。该院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在审判工作中牢固树立“调解优先”的理念,努力实现案结事了、群众满意的目标。在案件审理的每一个环节,贯彻“调解优先”、“以调为主”的原则,在立案、庭审前、庭审中、庭审后、判决下发前、判决送达后的整个诉讼过程,都注重做当事人的调解和息诉工作,抓住一切可能调解的有利时机,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解决纠纷。
三是与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统一起来。结合主题实践活动的开展,该院执行局全面提高六种能力,即:执行威慑能力、动员协调能力、执行听证能力、法律适用能力、调查创新能力、组织协作能力,积极构建社会联动执行机制,进一步推动执行工作的创新发展。
四是与落实最高院“五个严禁”及省高院“五条禁令”规定统一起来。召开廉政教育警示课,政治处与纪检监察部门还不定期多次对全院干警进行检查及督促,时刻提醒法官牢记各项规定,端正司法作风,规范司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