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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年三十收到执行款,农民工兄弟安心过大年

  发布时间:2019-02-12 08:51:04




    为了更好地维护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让农民工兄弟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2月4日,平桥区法院执行局干警加班加点,给农名工发放工资7万元,8名农民工兄弟大年三十喜领工资款。
    2013年正月,黄某昌等八人受苏某的雇佣,在苏某开发建筑的平桥五里镇车站开发区工地粉刷,工程完工后,苏某承诺马上付款,但一直拖欠不给。无奈之下,黄某昌八人将苏某诉至平桥区法院。经法院判决,苏某应当支付黄某昌等8名农民工劳动报酬等合计7万元。判决生效后,苏某未履行判决。
    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刘清元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然而被执行人苏某一直外出,藏匿失连,躲避执行,在对被执行人进行财产查询时,发现被执行人名下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鉴于上述情况,执行干警除多次上门寻找外,还特意叮嘱申请执行人留心苏某的去向。
    2019年2月1日,被执行人苏某终于在家中出现,岁末年关,农民工兄弟们都期盼着能尽快拿到欠款回家过年,为了尽快结案,接到消息后,刘清元带领执行干警第一时间赶往当事人家中,迅速将苏某控制并带回法院。由于苏某拒不履行,当晚便被司法拘留。当真正将苏某送入拘留所得那一刻,苏某终于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迫于打击拒执的高压态势,在拘留所中的苏某联系其家人要求还款。2月3日,在被拘留的第3天,苏某家人将7万元现金送至法院。
    2月4日一大早,黄某昌等8名农民工兄弟怀着喜悦的心情领走7万元工资款,该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纠纷也顺利在新年到来前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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