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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中院在全省法院“大学习大调研建设学习型法院”活动中荣获多项表彰

  发布时间:2019-01-23 09:32:00







    2019年1月21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法院大学习大调研总结交流暨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年会。信阳中院荣获 “大学习大调研活动先进组织单位”称号,罗山县法院龙山法庭庭长董王超荣获“全省审判业务专家”称号。中院研究室和环境资源审判庭联合承办的省法院重点调研课题顺利通过验收并获得三等奖。全市法院共有1篇论文获得中基层法院院长调研成果三等奖,1篇二等奖,4篇三等奖。3个案件入选刑事优秀案件,5个案件入选民事优秀案件,1个案件入选行政优秀案件。2篇裁判文书分别入选优秀民事裁判文书和优秀行政裁判文书。1篇论文获得河南省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2018年年会优秀论文。在河南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上全市法院2篇论文获得二等奖,2篇三等奖,1篇优秀奖,中院获得先进组织称号。

    自省法院开展“大学习大调研 建设学习型法院”活动以来,信阳两级法院高度重视,坚持“围绕审判搞调研,搞好调研促审判”的原则,狠抓学术论文、重点调研课题、理论研讨、案例撰写等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在全市法院营造大学习大调研的浓厚氛围。全市法院院领导带头深入审执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形成大量观点鲜明、见解独到的调研文章、报告。领导带头深入学习、带头开展调研工作,并将调研工作作为提高审判质效、增强综合实力、提升干警整体素质的有效途径,激发了广大调研人才的积极性,营造了真学实干的氛围,提升了全市法院公正、高效、文明、清廉的工作水平。

责任编辑: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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