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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在汤里加罂粟壳,这信阳酒店老板胆真肥!

  发布时间:2019-01-08 18:19:57



    据悉,李某是息县杨店乡人,在杨店乡经营一家酒店。为了让自己酒店生意更兴隆,让顾客流连忘返,他不是将精力放在如何改善经营上,而是动起了歪脑筋。

    2018年8月20日,李某经营的酒店在市场抽检中被发现,其生产的卤汤中非法添加罂粟壳,以此汤料卤制卤肉予以销售。经检测,该卤汤内含有罂粟碱成分260ug/kg。

    2018年12月11日,息县人民检察院向息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李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某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根据李某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及悔罪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等规定,判决李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30000元;同时禁止李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法官说法

    食品安全是关乎民生的大事,然而,仍有人为了经济利益,枉顾法律,在销售的食品中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在此,息县法院法官向食品生产、销售从业者提出警示,保有职业道德,勿触犯法律红线。

责任编辑: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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