浉河区法院
11月7日早上6点30分,天还未大亮,小雨依然淅淅沥沥地下着,浉河区法院执行干警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开展“决战集中执行活动”。
这是一起涉民间借贷纠纷的案件,被执行人冯某某、李某某夫妇向申请人林某借款本金96万元。面对被执行人法律文书不履行、执行传唤总逃避的局面,执行干警找到了被执行人冯某某、李某某夫妇的住处。冯某某、李某某夫妇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于是执行干警将其强制带回法院。
另一起涉交通肇事纠纷的案件,被执行人胡某已于11月6日强制带回法院,并对其依法采取拘留措施。在拘留的过程中,执行干警又和被执行人胡某多次沟通,向其释法明理。在法律的威慑下及执行干警的耐心调解下,被执行人胡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和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遂联系家人将执行款送至法院,由法院交给申请人曾某某,此案得以顺利执结。
罗山县法院
11月6日,罗山县法院开展集中执行活动,早上6点半30分,40余名执行干警集合完毕,按照既定计划兵分两路冒雨出击。
早上6点50分,成功抓获第一名失信被执行人黄某,黄某非法批发食盐,罗山县法院行政庭于2018年7月审查准予执行罗山县盐业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早上6点多干警们将黄某拘传到法院,担心自己被拘留的黄某开始四处打电话筹钱,不到半小时的功夫,黄某的儿子带着6万元来到了法院,将欠款全部履行完毕,案件得以快速执结。
7点30分,第二组执行队员来到位于张某的家中,睡梦中的张某被执行法官唤醒,拘传到了法院。这是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张某曾驾车将刘某撞伤,法院依法判决张某赔偿刘某各项经济损失14.46万元,判决生效后刘某未按期支付赔偿,刘某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张某故意躲避执行,多次推延还款时间。张某被拘传法院后仍称没钱,不愿赔偿,法官当即对其作出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决定。
潢川县法院
行百里者半九十,再大的风雨也阻挡不了我们执行的脚步。11月7日凌晨5点50分,潢川县法院干警准时集结,集中执行行动再次出击。
7点30分,院党组成员仇登涛,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李忠带领30名执行干警,对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房屋进行强制腾退。房门打开后,执行干警对存放的物品一一清点、登记、拍照,并将登记造册的物品搬运到指定地点存放。经过 3个小时的清点,被执行的两间两层商铺被成功腾空。
此次执行邀请了人大代表、公证人员、检察院监督员及社区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见证、监督,并利用直播平台对执行过程进行了网络直播。
全天执行案件5件,执毕4件,和解执行4件,执行到位金额121.9万元,拘传4人,出动警力52人次,警车12台,腾空两间两层房屋1处并利用今日头条进行了直播。
淮滨县法院
11月6日中午12点,淮滨县法院全体执行干警正午出发,前往县南部乡镇,重点出击,截止当天下午16点30分,淮滨县法院执行干警共拘传被执行3人,到院后均主动履行,到位标的135000元。
商城县法院
11月6日,气温骤降,执行小分队冒着大雨下乡寻找被执行人,并最终将其拘传至法院,执行人员激动地感慨道:“终于抓住了!被执行人!”
从保定带回的拒执逃犯也终于在夜幕降临的时候被送进商城县看守所,等待被执行人的是更为严厉的刑事责任!
当天下午为了尽快办理外地法院委托的案件事项,执行人员在繁忙的本院案件执行中抽身前往吴河乡漆中湾村,不料途中正赶上必经之处修路,尽管绕行的道路路况差并且行程长,但执行人员们仍然坚持到最后完成工作。
11月7日商城县法院继续开展执行行动。
早上8点刚上班,在执行二庭赵庭长耐心细致地工作下,被执行人主动交来执行款,开启秋季集中执行活动完美收官之日。
执行三庭小分队为提高执行案件办案效率,专程到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调查关联案件情况。
执行干警们冒雨奔波于商城县各个角落办理执行案件部分剪影,尽管外面阴雨连绵,气温骤降,只要能更快更好地办理执行案件,执行人员们也都是毫无怨言。
商城县法院于11月5日-7日开展“集中执行行动”,活动期间共结案16件,其中执行完毕13案,终结2案,终本1案,拘留1人,拘传2人,带回拒执嫌疑人1人,到位956.99万元,发还849.4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