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竞选管理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8-10-26 16:27:29
2018年6月以来,我市先后共有37家国有企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我院已指定清算组为该批案件管理人,为了及时高效完成清算工作,决定采取竞争方式增加社会中介机构与清算组一起组成联合管理人。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物流中心下属7家企业决定增加1家一级管理人,1家二级管理人;市商务局下属20家企业决定增加1家一级管理人,2家二级管理人;市国资委下属5家企业决定增加1家一级管理人,1家二级管理人;市住建局和市交通局下属5家企业决定增加1家一级管理人,1家二级管理人。
各系统下企业的总体情况如下:市物流中心下属7家企业,账面资产约共计30302784.65元,已知债权人约212人,职工共1276人;市商务局下属20家企业,账面资产约共计49289405.93元,已知债权人约378人,职工共994人;市国资委下属5家企业,账面资产约共计5723093.04元,已知债权人约121人,职工共154人;市住建局和市交通局下属5家企业,账面资产约共计129856275.4元,已知债权人约172人,职工共792人。
二、申报方式
申报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提交申请书(一式叁份,其中壹份不装订)及申请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凭证。
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规模、业绩、专职团队储备和构建情况;
2.破产团队负责人、委派参与本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团队负责人的执业经历和业绩,委派参与本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团队核心成员、常驻人员的执业经历和业绩;
3.如被指定为本院破产管理人后的工作计划、管理思路、建设性建议和意见;
4.参与本院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的优势,已承办破产案件数量;
5.报名参与竞争的系统(意向);
6.管理人报酬报价;
7.拟参与本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团队的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联系电话、邮件送达地址等。
三、报名资格及时间
1.本次报名限定为本省辖区管理人名册中的一级管理人和二级管理人;
2.报名管理人有国企破产重整执业经验的优先;
3. 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4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管理人;
4.报名期限截至2018年11月5日下午17时。
四、选任规则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
2.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
3.本院对申报主体的规模实力、经验业绩、团队设置、工作计划、工作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分,确定破产清算联合管理人。
五、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地点: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502办公室
联 系 人: 吴风波 段凤娇
联系电话:0376-6360502,6360314
监督电话:0376-6360032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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