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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一女子法庭撕毁证据,岂料……

  发布时间:2018-10-24 10:42:09




    10月17日,光山法院依法处置了一起当庭撕毁证据,妨碍诉讼秩序的违法行为,并对涉事当事人即原告罗某依法作出拘留15日的处罚。

    当天上午,光山县法院审判监督庭在开庭审理一起医疗损害纠纷案件中,被告在向法庭提交证据并交由原告罗某质证时,原告罗某趁人不备,竟然将被告提交的作为证据的一份协议书当众撕毁。原告罗某当庭撕毁证据的行为严重妨碍了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严重损害了法庭威严。

    该院法警立即将双方当事人隔离,及时将现场情况向院领导进行汇报,然后将原告罗某带离了法庭。

    为了维护司法权威,规范庭审秩序,严肃法庭纪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光山县法院依法对原告罗某作出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

责任编辑: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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