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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列入“黑名单”效果显著 被执行人迅速还款

  发布时间:2018-09-06 10:06:17



    “洪法官,你好。我是李某,我名下的公司被列入失信人名单了!我现在就去法院还钱,能尽快把我公司从失信名单中删除吗?”近日,浉河区法院执行干警接到这样一通电话,被执行人信阳某公司的负责人李某主动要求还款。

    据了解,申请人倪某某等人与被执行人信阳某公司因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申请人倪某某等人系被执行人信阳某公司员工。倪某某等人离职后,被执行人信阳某公司无故拖欠申请人的工资,故倪某某等人诉至信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仲裁裁决生效后,由于被执行人信阳某公司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内容,遂申请人倪某某等人向浉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财产申报表等相关文书。执行干警多次联系被执行人信阳某公司负责人,该负责人以种种理由一直推脱逃避拒不履行义务。

    执行干警又运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信阳某公司的银行开户信息和房屋情况、车辆情况等,发现信阳某公司账户中未有可供执行的金额。

    但是执行干警并没有因此放弃,经查明,被执行人信阳某公司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遂执行干警依法将被执行人信阳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信阳某公司的负责人上午得知自己的公司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了,下午就主动找到执行干警履行了全部义务,随后执行干警依法将该公司名字从失信名单中删除,此案得以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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