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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执行见成效 三年积案一朝结

  发布时间:2018-08-29 08:50:29



    “李局长,我明天还要去局里找你,你在吗?这次是去给你们送锦旗的……”申请人马某某在电话里的笑声,让执行局局长李忠的心里感到一丝久违的轻松。

    马某某早年经营公司,并建造了一座相当规模的楼房,除满足公司办公外,还有部分楼层对外出租。后袁某某与马某某签订了租赁协议。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了分歧,进而对簿公堂。法院经审理后,对双方因租赁协议引发的两起案件分别作出判决,判决袁某某将楼房腾空交付、支付房租,并支付由马某某代付的税款,两项合计100余万元。

    判决生效后袁某某未能积极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马某某遂向潢川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4年,法院对涉案楼房采取了强制腾房措施。但在房租和税款的执行中因袁某某无财产可供执行,而无明显进展。而此时马某某却对执行人员产生了怨气,多次到执行局要求尽快执结案件。

    为了破解该案面临的困境,院党组书记、院长郭长林与分管院领导、局领导和执行团队共同研究执行方案。经研究决定,动员马某某选择悬赏执行,向社会悬赏征集被执行人袁某某的财产线索。

    2018年2月,悬赏公告发布2个月后。执行人员得到举报线索——袁某某以可观的薪酬受雇于一家公司,从事管理工作。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建国立即带领执行干警到公司所在地核实相关线索。

    面对“从天而降”的执行干警,袁某某感到十分惊讶。而执行干警们的执着,也让他彻底放弃了抵触心理,很快凑齐了执行款,交付到法院。

    得知执行款到账,马某某十分高兴,在去办理领款手续前,给李忠打了电话表示感谢。到法院后,马某某执意亲手把感谢信和锦旗交到执行人员手上。

    这一次,马某某的脸上露出了会心的笑容。

责任编辑: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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