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建军节当日上午9点,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新中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付某某、徐某与被上诉人某部队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张新中院长以身示范引导全市法院贯彻落实7月31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做好全面停止军队有偿服务工作的指示,军地双方共度一个“别样”的建军节。
庭审前,张新中院长仔细阅卷,与合议庭成员共同研判案情,确定庭审查明重点,为庭审做充分的准备。庭审中,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围绕法庭归纳的争议焦点,有序进行举证、质证、辩论。合议庭以娴熟的庭审驾驭技巧、严谨细致的审判作风,准确把握庭审节奏,整体庭审过程规范高效、温馨和谐,充分保护了当事人诉权。
法庭辩论结束后,张新中院长遵循双方当事人自愿原则,主持双方进行调解。他对上诉人付某某说:“在中央军委出台政策要求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后,你能服从大局,同意解除合同,是值得肯定的。你曾是一名军人,受过部队的教育和培养,希望你能从拥军爱国的角度理解部队,积极达成和解协议。”在做部队释法工作中,他说:“法院要平等保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在维护好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同时,要充分保护好对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否则,不仅会损害军队形象,还会破坏法制统一。信阳连续五年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希望部队能从维护军政军民团结出发,做适当让步,促成案件和解,一次性将纠纷解决。”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同意调解,并承诺三日内向合议庭反馈调解意见。
近年来,信阳法院持续深化发展涉军维权“信阳模式”,把办好每一起涉军案件作为支持服务军队和国防建设的重要途径,用心用情用法做好涉军维权工作,特别是积极为军队改革提供司法服务,确保了军地两个大局的稳定,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习近平强军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