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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院监察室支部赴帮扶村宣讲《监察法》暨开展7月党员固定活动日活动

  发布时间:2018-07-30 10:40:30






    为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监察法全面有效实施, 7月25日,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组长、中院党组成员张维民、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院监察室相关负责人等一行赴帮扶联系点息县岗李店乡宋庄村,走访慰问帮扶贫困户,开展监察法普法宣讲活动,并代表中院监察室支部捐赠孝善基金捐款。

    张维民一行先后来到中院帮扶贫困户彭祖兰和脱贫户宋斌家中,与他们亲切的交流,详细了解他们的生活情况,叮嘱他们夏日高温天气注意身体健康。

    上午10时,监察室支部在该村支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普法宣讲活动,该村部分村民代表应邀参加。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副组长李柏定围绕《监察法》关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监察委的监察对象、监察委的职责、监察委的调查措施等相关规定予以解读,提醒村两委委员在扶贫工作中坚决不能出现“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的行为,要明底线、知敬畏,时刻绷紧党风廉政建设这根弦。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政治性、政策性很强、涉及面、影响面很广,基层党员领导干部迫切需要学懂监察法、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这次的宣传学习可谓是‘及时雨’,非常‘解渴’。”息县岗李店乡宋庄村村支书宋军听完宣讲后说道。

    活动现场,张维民认真听取大家发言,查看村务监督工作台账,向与会人员详细介绍了信阳“阳光村务”微信公众号,并现场演示操作技巧。

    最后,张维民一行到中院资助在建的养老院实地查看配套设施建设完善情况。

责任编辑: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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