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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中院赴商城、固始法院督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发布时间:2018-07-13 16:51:26






    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7月9日、10日,信阳中院刑二庭庭长张楷永、刑一庭负责人刘辉等一行4人先后赴商城法院、固始法院督导检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中院督导检查组在商城法院旁听了一起涉恶案件庭审,在固始法院与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镇林、主管刑事院领导及刑事员额法官开展座谈。中院督导检查组传达了信阳中院关于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工作要求,各院要在涉黑恶案件审理过程中,把好事实关、证据关,在法定审限内及时结案。如有涉黑涉恶案件起诉到法院后,一定要第一时间向中院报告。要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认定涉黑涉恶的范围,既不能降格处理,也不能人为“拔高”。案件处理中,若发现涉黑涉恶案件犯罪线索,要及时移交。要加强宣传力度,体现出打击效果。

责任编辑: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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