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响应信阳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号召,7月3日上午,信阳中院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会,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王玉明、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奚启锋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动员会。
会上,奚启锋介绍了文明创建背景,阐述了此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重要意义,并就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具体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他强调,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全国文明城市是目前我国综合评价城市发展的最高荣誉,是最具价值、最具含金量的城市品牌,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提名我市位列其中,要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做好审判执行工作与文明城市创建统筹兼顾,产生同频共振效果;二是要明确任务,履职尽责。各部门要认真研读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相关文件,明确任务分工,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积极主动的作为,全力以赴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三是要坚持问题导向,从自身做起。中院创建办及各部门负责人要学深学透创建相关文件精神,了解要“干什么、怎么干”,坚持问题导向,每一位干警都要从自身做起,为全市创建工作添砖加瓦。
王玉明在总结讲话中指出,一是认识上有高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全市的大局,是每一个人的责任,也是可以出彩的工作,我们生活在这个城市,都是这个城市的一份子,要提高认识,城市文明创建人人有责;二是参与上有广度。文明创建体现在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要在思想上、认识上认同这项工作,要在行动上支持,按照谁的责任谁落实原则,直接的任务要落实到位,具体工作要分解到人,特别是窗口单位做到文明礼貌,服务态度好,展示好法院人良好的司法作风和工作作风;三是组织上有力。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办公室,制定印发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责任及具体工作要求,加强督查真抓实干,积极主动落实各项创建工作任务目标,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贡献力量。